青岛落户条件
(1)具有正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;50周岁以下,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,或具有副专业技术资格,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,或在一、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;45周岁以下,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。
(2)45周岁以下,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,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。
(3)40周岁以下,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,或取得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。
(4)35周岁以下,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。
有很多客户咨询的时候会问到关于档案的问题,如果你是外地没有工作的,且知道档案去向的可以按照先落户后就业办理,但是如果异地有社保是不允许这样操作的